2011年1月6日星期四
餐馆假期变相额外收费 悉尼两店被罚
RESTAURANTS and cafes have found a cunning way to get around rules banning public holiday surcharges - by slugging customers with a fixed per head charge.
据2011年1月2日澳家网报道,虽然2009年引入的法律明确禁止餐馆在周末和公共假日期间向顾客额外收费,他们还必须向顾客提供罗列餐饭全部成本的菜单,但是,餐馆和咖啡馆日前却通过 “人头收费”的方式向顾客展开变相的额外收费,一些地方在公共假日期间居然向每位顾客收取3元,相当于一餐30元的饭局被额外收费10%。
《悉尼晨锋报》发现,虽然额外收费可能被罚款6600元,但是,很多新州餐馆仍在公共假日期间增加百分比额外收费。
圣诞节假期期间内城区的一些餐馆增加收费13%,很多餐馆业主表示他们并不知道有限制额外收费的的法律。
在King Street Wharf的La Cita业主Rebecca Hambly称,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和餐饮协会均未告知她,餐馆10%的额外收费是非法的。
Hambly说:“我已经经营餐馆15年了,这种法律还是头一次听说。而且就我所知,我们的餐馆从未收到过通知。”她说,法律制定者有义务告知企业他们应该履行的责任。
但是,ACCC的主席Graeme Samuel称:“该法律已经生效18个月,我们也已经发出了通告,餐馆现在说他们不知道该法的变更事宜为时已晚。”
餐馆和饮食协会的负责人John Hart称,生产力委员会的一份报告建议将该法废除,因为这给小企业带来了很大压力。
“餐馆受到该法的限制陷入了困境,我们已经向我们的成员发出逾20份手写建议,告诉他们要遵守法律。”
6月份,两家悉尼餐馆多次在周末和假期期间向顾客进行额外收费,收到警告后仍屡教不改,ACCC分别对其罚款1.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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