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

不满假释决定被撤销 杀害张任谦凶手状告假释局


据2010年2月22日中国新闻网援引《星岛日报》报道,澳洲著名华裔心脏专家张任谦被杀案,凶手之一的马来西亚华人林春治(CHOON TEE LIM,译音)反对新州假释局废弃原先准假释的决定,新州最高法院法官押候至3月15日执行撤销准假释及废弃准假释决定的颁令。

新州假释局在去年10月1日批准林春治假释的申请,引起受害人后人的不满,故在10月27日决定废弃前先的决定,以便受害人家人有机会提出陈述。新州假释局并且去年11月20日作出决定,拒绝林春治的假释申请。

林春治在1991年10月30日被裁定谋杀张任谦医生有罪,并在1992年12月22日被判无假释期的刑期18年,至2009年11月11日刑期届满,另被加判六年,由2009年11月12日开始计算,至2015年11月11日刑期届满。

林春治在马来西亚出生,并非澳洲公民。移民部长的代表在1999年1月7日颁发驱逐出境令,即是将来林春治一旦出狱,便会被驱逐离开澳洲,返回马来西亚。

林春治反对新州保释局出尔反尔,通过法律援助,入禀新州最高法院控告新州假释局及律政厅长。新州最高法院法官麦列伦(PETER MCCLELLAN)认为新州假释局作出决定时基本上“犯错”,但法官又特别指出,林春治已服满全部18年的监禁刑期;整个刑期是24年,最后的6年刑期,有关当局如果认为适当,可考虑给予假释。

原审法官的原意是被告服刑18年后,可以假释,意思即是由新州当局发落。为了新州保释局有机会履行按法律的职能,所以法官在16日作出颁令,暂停执行撤销新州假释局两项决定的,至3月15日或法庭进一步颁令。两项撤销令为新州假释局在2009年10月27日废弃2009年10月1日批准林春治假释的决定;及假释局在2009年11月20日拒绝林春治假释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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