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2年9月17日《悉尼晨锋报》报道,专家透露,支付高昂费用留学澳洲的留学生,越来越多地转向采取法律诉讼,来与其希望截然相反的教育结果进行抗争。
新成立的联邦海外学生申诉专员公署在运作的第一年中,已接到近600宗学生对于其受教育机构所提供的教育不满的愤怒投诉。关注国际留学生困境问题的莫纳什大学教授尼兰(Chris Nyland)称,澳洲正经历一波对教育机构采取法律行动的新浪潮。
尼兰说,海外学生支付高昂的学费,将教育机构视为服务提供者,且日益期盼获得投资回报。他说:“很多学生认为他们用钱购买一种优势,他们想要得到回报。(高等教育机构)一直就像企业,政府鼓励他们这样做,告诉他们自己出去找钱。”尼兰说:“与任何其它生意一样,现在有了不满意的顾客。”
Walsh Halligan Douglas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鲍尔(Jack Power)说,澳洲尚未有这一领域的诉讼尝试,但2000年在英国的先例可提供参考。他说:“如果我们按照英国的模式,将会看到一些案例胜诉,但只会是一些有明显(教学)疏忽的案例。自2000年以来,(在英国)已有很多的诉讼,但泄洪闸还没有打开。”
他认为,无论公立还是私营教育机构在法律行动面前都是脆弱的,不满的学生能够对校方违反合约、歧视、疏忽或违反贸易惯例法采取行动。鲍尔说,在英国,大多数案子都是庭外和解。
据悉,联邦政府已经开始加强教育机构须满足的标准,法律诉讼可以用这些标准来衡量。2010年,库克(Cook)选区的前联邦政府议员贝尔德(Bruce Baird)所做的一份独立的教育审查——贝尔德审查发现,五分之一的私立国际教育学院不符合基本的教育标准。
海外学生申诉专员公署的成立旨在调查澳洲海外留学生对私立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投诉。尼兰说:“这令学生重新有了希望,这是一个阻止教育标准下滑的举措,并确保学生在支付高额费用攻读学位时,能够实际上得到他所想要得到的。”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