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黑龙江“最美女教师”张丽莉舍命救学生的义举,让人为之动容。一辆校车突然启动,撞向毫不知情的学生。刹那间,张丽莉纵身推开两名学生,自己却被校车碾在了车轮下,失去双腿。3个月过去了,“张丽莉见义勇为爱心基金”收到来自全国的1572万元善款,当地民政部门表示,这笔基金将在张丽莉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交给她本人管理。
不过,在目前我国尚无社会募捐法的情况下,有分析说,大笔善款的归属使用仅凭政府的口头承诺显然不够,如何既不辜负公众的爱心,又能保证善款用到张丽莉的康复上?由谁来监督巨额善款的使用情况?
对此,杭州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吕一鑫说,对于爱心资金的使用,例如治疗费用等,慈善部门可以将款项直接转给受捐人张丽莉,也可将爱心款项转给为她治疗的医院作医疗费。因捐赠法中没有具体规定,究竟用哪种方式,这需要双方协商。可肯定的是,一旦款项按照合法程序完成捐赠后,慈善部门就完成了捐助行为。
如果受捐人确因财物剩余需要改变用途的,慈善部门需征求捐赠者意愿,才能改变其用途。比如慈善部门和受捐人协商后,可在媒体进行公告,说明项目执行的情况,或改变用途的原因,最终征求捐赠者或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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