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inal charges for 'slum' landlord
据2011年7月28日《堪培拉时报》报道,被告范强华(Qiang Hua Fan,译音),英文名Jason,27日晨应传票第一次出庭,过堂的程序很简单。
据案情大意,当局去年7月突击检查范及前妻魏丽(Li Wei,译音)名下五间房屋,发现合共有住客逾一百人,其中包括小童,最小只有12个月大。
范本人拥有的房子在首都地区的郊区Melba,Scullin Ngunnawal及Macquarie;前妻的则在Downer。
政府的卫生督察涉嫌发现非法改建,电线接驳有问题,并且虫鼠滋生,认为不适宜住人。在Macquarie一间最离谱,只有两间睡房,一个厕所,竟然住24人。范被控5项容许不合卫生情况存在,及五项未有持牌经营宿舍进行对公众卫生构成风险的活动罪名。
Qiang Hua Fan, also known as Jason Fan attends the ACT Magistrates Court
魏昨日没有到庭。她被控没有牌照从事公众卫生风险的活动,及允许在Downer区这间房子有不合卫生的情况存在。魏是范的前妻。她写信给法庭,解释未到庭是因为已迁往外国,她是被迫将房子卖掉。裁判法官Peter Dingwall表示,此案可以在魏的缺席下单方面进行,在八月时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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