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3年01月16日《光明日报》报道,1月16日,澳大利亚负责调查儿童性侵问题的皇家委员会将举行首次会议,正式拉开全面调查儿童性侵问题的大幕。吉拉德总理此前表示,该委员会将着手调查负责儿童权益的组织如何应对处理儿童性侵事件、儿童遭受性侵案例及相关问题。
在澳大利亚,儿童性侵问题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宗教组织、社区、政府机构、军队、学校、儿童托管场所乃至家庭,都时常被曝存在儿童性侵问题。澳儿童保护联盟的一份报告显示,约1/4女孩和1/7男孩在16岁前曾遭遇性侵,大多数性侵持续多年,但只有8%的受害人投诉。性侵对儿童造成的心灵创伤成为受害人一辈子的困扰,如果得不到帮助和治愈,许多受害人将不得不依赖于药物;服药过量而死的事经常发生,还有不少人自杀寻求解脱。澳家庭研究所的数字显示,2010年至2011年,全澳登记的儿童性侵案达5437起,该数字未计算大量未投诉或未明确定性的案例。
近年来,澳大利亚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组织都在调查儿童性侵问题。但是,调查虽然让有些当事人受到处罚,但受害人往往被各种“保密协议”所束缚,不敢“违规”提出证词,肇事者所在单位——特别是宗教团体,借助各种权力拒绝执法机构介入调查,儿童性侵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吉拉德政府现在搞全面调查也是被迫之举。此前,澳大利亚天主教会频频发生儿童性侵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在墨尔本地区,每20个牧师中就有一个是儿童性侵者;而教会在调查儿童性侵问题中存在着严重的包庇、掩盖现象。一个儿童性侵受害者组织称,有18个儿童性侵牧师未受应有处罚,只是被换到另一个教区,他们有可能继续危害儿童。
维多利亚州副警察专员阿什顿表示,教会阻止警方了解全面的情况,但其内部调查程序缺乏透明、独立和监督,其关注的是面临的法律责任和公众关系等问题,而不是受害人的长期利益。他透露,据维州警方统计,1956年至2012年6月期间,有记录的宗教组织人员犯下的儿童性侵案件达2110起,其中370起发生在天主教会内,近90%的受害人还只是11岁或12岁男孩儿。
南澳大学教授、儿童保护专家布利格斯教授说,“牧师们告诉我,最大的犯罪是与女性发生性关系,而与男孩儿发生性关系多年来是一直被接受的。”她指出,“忏悔”使教会备受恋童癖者的青睐,因为他们可以今天请求宽恕,而明天再犯。她说,“维州有一位牧师在被抓的时候承认已忏悔过200次,但没人举报他,因为牧师不允许举报在忏悔室中作过忏悔的任何人。”悉尼大主教培尔表示,教会的人以前“没有意识到恋童癖是一种最坏、最令人愤怒的癖好。”
迫于舆论压力,吉拉德总理去年宣布成立皇家委员会以全面调查儿童性侵问题。但人们对调查结果并不乐观。澳最高法律团体澳法学理事会表示,尚不清楚皇家委员会的权力是否能超越保密协议。受害人和律师们也呼吁立法保护幸存者。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