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难,做生意更难,台湾人有一句谚语:“将军勇,才子秀,生意仔难得求。”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要出一个生意仔其实要比出一个将军或秀才还难。
我在上MBA课程时有一位老师把人的才智分为Smart、Intelligent、Talent、Knowledgeable、Skillful......像牛顿、爱因斯坦就是典型的intelligent,而林书豪、郞朗、刘翔属于talent一类,有些人饱读诗书,如胡适、季羡林、钱钟书就属于Knowledgeable,手脚灵巧的人如鲁班、工匠、工程师,甚至针线活做得好的女红是Skillful, 但要做生意就要Smart了,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有石崇、胡雪岩、还有前不久的电视剧《向东是大海》中的周汉良......聪明才智各有不同,但在现代社会里,您若只是开个小店做做倒爷,有Smart小聪明也许就行,但若要做大生意恐怕就得兼备上面二种,甚至三种才能才行,我们且看如Bill Gates、Steve Jobs、李宁、 张志东、马云…哪个不是Intelligent又Smart?
此外,自己做生意和为别人打工做生意是两码子事,就算您做到大公司的CEO、总经理,那也终究是为别人打工,很多时候它可能还比不上自己开一家公司当小老板,因为即使你是国际大公司的CEO,再大的江山也是别人打下来的,而小公司的老板再小也是您自己的菜圃。网友问我,到底做过生意没?我是做过很多行业,先告诉大家笔者过去简史,再用它来証明唯有做生意才能致富的道理。
我28岁就做了美国IWE公司的老总,那时IWE是美国K-Mart、Best的远东采购代理,每一年在远东下几亿的订单,多威风呀,自己也觉得很了不起,后来就自己独立出去开了一家贸易公司,结果开了半年才接到一张小订单,一年后就关门了,最后只好乖乖地又回去上班。
后来我帮诚合做出口部总经理,最大的客户是美国的DRI,第二大是德国的geek tools,第三是澳洲BBC(现在Bunnings的前身),Bunnings现在的螺丝、螺帽挂着卖的卡装,就是我手上创造的,后来老板看我和客户太接近了,也许是功高盖主吧,他认为我对他有威胁,炒了我鱿鱼,DRI的老板不服气,鼓励我自己开,新公司一成立,一半员工跟我走,我就这样又当了老板,( 有点像赵匡胤被黄袍加身) 当了三年老板赚了150万美金,但当老板大小事又烦又辛苦,再者公司太小,不好玩,它不是我这个大MBA玩的把戏,所以我把它交给经理们去打理,又回大公司去当老总了,但靠这150万元做家底拿来炒房,我炒出了一片天,最后存足了下半辈子够用的钱,靠它移民来澳洲养老,那年我只有39岁。
为什么我鼓励年轻人出来做生意呢?因为我曾算过一笔账,我是1978年在美国拿到MBA,算是中国人拿到MBA的先躯之一,1978年中国才刚改革开放,都还没留学生呢!毕业后我做了一个事后看起来不错的选择,没有留在美国拿PR而选择回台湾发展。
我拿到MBA那年,同时考过美国会计师(CPA),但那时要拿美国CPA执照,必须进入8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两年,我考进Price Waterhouse他们Offer我3万美金的年薪做auditor,我没要,回台湾IBM从理财分析员干起,拿25,000美金的年薪,因为我想在台湾我的机会较多,在美国洋人的世界里,我是一个英文半生不熟的东方人,要升大官太难了。(谁知35年后,我小女儿进了PWC,了了我与PWC 的前缘,这也许是天意吧!)
我的判断没错,在IBM干了二年,我跳槽到德国Bosch台湾分公司担任财务总经理时已是$50,000年薪加Bonus了。可是So What?就算以后我担任过多家外商公司的老总,$50,000到$100,000元的年薪扣税后剩$40,000-$80,000(台湾税率较低),再扣房贷,生活费用,一年也是只可剩30,000到70,000美金,在30年前这算是一个不错的薪水,可是又能怎么样?累积十年也只能存300,000到700,000美金,能发得了财吗?还不如我做生意三年就赚$1,500,000元,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马无夜饲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我喜欢在本栏向大家介绍如何炒房、炒股的投资技巧,但小投资还可以,大投资可还是要有大本钱的,而这本钱靠打工的薪水是很难累积的,唯一的方法还是要从自己做生意着手。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