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

对房东来说不是好消息:维州新法出台 租客可与房东签5年以上租赁合同

2017年8月22日,维州政府宣布了2017住宅租赁修正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mendment),并发布声明称该修正案将为租户创造更多安全保障和稳定性。

根据维州政府发布的声明,新住宅租赁修正案将为租期超过5年的长期租赁协议设立新的标准。由于现行住宅租赁法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仅适用于租期低于5年的短期租赁协议,所以若租客想要签署更长租赁协议,这些协议并不受现行住宅租赁法案的保护。此外,根据新住宅租赁修正案,维州政府还将创建一个网站,为有意签署长期租赁协议的租客和房东提供沟通渠道。

据了解,在2017至2018财年的预算案中,维州政府曾宣布将在未来4年内拨款125万澳元,协助修订住宅租赁法案以及实现长期租赁协议的标准化。据悉,住宅租赁修正案有望在年底前生效。

维州州长安德鲁斯(Daniel Andrews)表示,对住宅租赁法案进行修订为租客提供了“稳定性和确定性”,而且让他们拥有足够时间来将租赁的住宅打造为更舒适的家。维州消费者事务厅长卡洛兹(Marlene Kairouz)亦表示,由于找不到能签署长期租赁协议的房子,每年有太多的家庭被迫一次又一次地搬家。

不过,维州房地产协会会长金恩(Gil King)表示,维州政府出台住宅租赁修正案的做法有点太过仓促,未能充分考虑房东的意见。他说:“考虑到墨尔本当前的房价中值已达到82.2万澳元,租赁房产对房东来说是一项重要金融资产,未来的所有立法都需考虑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不仅仅是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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