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顾问指出,在联邦政府收紧员工福利税(FBT)规定后,使用员工福利车辆(salary-packaged car)的职员每年将多负担3000元的开销。
若一位职员没有正确填写登记簿,或者每辆汽车只作私人用途,提供车队汽车的雇主每年也得额外支付6000元。Moore Stephens副总监范·夏克(Michael van Schaik)称:“雇主们面临的一个难题是没有奖励机制鼓励雇员登记车辆使用或准确地登记用车情况。”
根据之前的规定,对于那些享受员工薪资汽车福利计划的人来说,如果他们的年薪在5.5万元左右,则把公司汽车纯粹作为私用的3万元成本中,可以报销2700元。“省钱比例大约是5%,这很吸引人。”
对于那些工资更高——比如说年薪在9万澳元以上——的职员在同样的汽车使用情况中也能获得基本等额的报销。
但近日,政府却废除了固定申请20%汽车使用成本的FBT税的做法,只留下强制登记方式来计算公司汽车公务使用比例的选择,这一做法对大多数人都意味着FBT将提高。
范·夏克称:“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上下班通勤不算是商务出行。实际上,这类汽车大部分都是在工作场所停车场和职员家中来回,商务用途比较少。”他还指出,使用这类汽车将得不到FBT税惠,因此再接受薪资包就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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