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星期一

在澳洲买房 书面报价才是关键 怎么出Offer比较好?

昆州房地产协会(REIQ)经常收到顾客关于口头报价购买房产的谘询,并且认为他们之所以坐失了购买房产的机会是因为他们的口头报价未被接受。

不管怎样,在成功购房的协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因素是买方通过签署购买合同提交了他们的报价。这样做,买方就会向卖方表明其购买诚意。

在把最初的报价(Offer)提交给卖方考虑后,仍然可以就价格或有关条款和适用条件进行协商。事实上买方的书面报价为后续的协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个谨慎的房产经纪人总是会要求提供书面报价,这涉及到买方即将完成并签署购买合同。

相对于口头报价而言卖方更有可能会去考虑书面报价,因为它不仅表明了买方的购买承诺,而且还概述了报价的所有条款和适用条件,如财务条款或建筑虫害检查。买方可以选择在卖方合同签字之前的任何时候撤回其报价。

当市场是卖方市场时,比如在2007年和2009年,针对同一房产,销售代理人手头上会有很多个报价,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经纪人必须始终遵循其客户在合同中写明的书面指示,有时就会包括只向卖方提供书面的报价。

通过提交书面报价以表明其购买承诺的买家将总是会比只提供口头报价的买家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一旦买卖双方同意所有的条款和适用条件并签定了合同,该房产即被售出。

随后买方的验收过程也必须依照有关地方的法律来完成。在卖方接受报价之前,买方签字的购买合同(即便是以全价购买)也只能算是表达了他们想要购买的意愿而已。

在昆州和维州,没有合同的交换,因为买卖双方被要求在同一份合同上签字。

买方签字的合同被称为是报价;如果卖方接受了这个报价买方就必须准备继续进行下去,卖方签字买卖合同就表明了这一点。

但是购买在拍卖会上没有被买走的住宅时,买方则有自合同签字之日起为期五天的冷静期。(维州的冷静期是三个工作日)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