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网友们,一天到晚抱怨房价太高,十年不吃不喝也买不起一间unit,真有那么严重吗?其实太夸张了!我就拿一个简单的算术算给您听,您自然明白。
假设您的工资很低,一年只有$30,000元,夫妻俩$60,000,扣税后$50,000,每年生活费$20,000〔为了买房,节俭一点嘛!〕剩$30,000,三年后$90,000元就可付首期了,您说买房难,其实一点都不难。
不要好高骛远一下子就要买多好的房子,开始就从最便宜$300,000元的unit着手,金窝银窝,还不如自己的狗窝,有了钱,再往上爬,否则您存钱的速度,永远追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
只可惜,现在的年青人不这么想,不存钱,也不肯结婚,每天梦想房价大跌,或者娶个 (或嫁个) 有钱的伴侣,这样就可人财两得了。老楚在此奉劝这些人,别做梦了,现在不存钱就算房价再跌您也买不起。靠您的爱人?更别做梦了,现代的有钱人哪个不精? 不要求您婚前签个协议书〔Prenuptial agreement〕才怪。婚后所得可以共有,婚前财产可是各自独立的。
还有部份年青人不但自已不喜欢存钱,喜欢当月光族,还笑那些省吃俭用的买房者是“房奴”,还誓言旦旦,宁可潇洒一生,也不做房子奴。我的小女儿就属于这个派别的。不幸最近墨尔本房租大涨,她抱怨连连,转向她老爸租房子,企盼能拿个折扣,我说,房租不能减,但outgoing我可付,因为有时我到墨尔本去也要住上个几天,合理嘛!她也同意,可是几个月后,她看见我银行分期付款的账单,反悔了。她说:“老子呀!我算了一算,我吃亏,我一个月付您$2,500元,等于我在帮您付房贷的七成,可是房子还是您的,我可要付一辈子呀!”
我说知道就好,我们可转变一个方式,您每个月再多付$1,000元,总共$3,500元,我将来就可把房子的产权给您,她一想,真划算,就答应。后来自己才发现上了当,从此也当上了「房奴」,经常抱怨钱不够用,没钱去Holiday,最后只好靠她妈三不五时,偷偷给她$300,$500的压岁钱、零用金…. 助她凑足钱去泰国Holiday,从此,她也开始知道钱的重要,不再做“月光族”了。
我想这就是每一个人人生必经的过程,我也是这样走过来的,谁也没有选择。
有了一套房后,再往后走,您要再投资继续做大房奴,或者按揭剩下的钱要花光没人管您,但若连个窝都没,哪个女人愿意嫁给您呀?更重要的是您老了,退休了,没有工作能力了,靠什么钱来租房?当然您也可以排队,住政府的“公房”,靠养老金过日子,可是那种每周$300元不到的日子肯定不会是潇洒的。所以年青人,您要想一想,是要现在潇洒?还是老了潇洒?那就看您自己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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