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3日星期四

联邦政府计划终结资本所得税信托漏洞

据2009年9月3日《澳洲人报》 报道,联邦政府拟推出立法草案,取消资本所得税在信托之间转移时的例外情况,高财富个人再也不能通过转移资产来逃税了。2日公布的这项立法草案将限制澳富人使用信托来进行资本所得税逃税。

根据现行法律,资本所得税在资产转移至信托时支付。但在所谓信托克隆的例外情况中,当资产在两个受益人和条款都相同的信托之间转移就不用缴税。

即使当资产转移到海外的非本地居民信托时该例外条款也适用,未实现资本收入永久逃脱了澳大利亚税务体系的管理。

助理财长谢里(Nick Sherry)表示,当前的安排主要是高财富个人用作继承规划的工具,使资产控制权在信托间转移而不用支付税收,通常是一个家族内部。

谢里在声明中表示,这些改革意味着高净财富个人不能再通过转移资产来逃税。

虽然去除了信托克隆例外条款,该立法草案包含了一个新的条款,将允许在固定信托间转移资产时有限的资本所得税自动滚动。

该立法草案开放给公众评议,直到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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