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8日星期四,新西兰奥克兰高等法院进行了控辩双方结案陈词。
薛乃印的辩护律师科姆斯基(Chris Komeskey)告诉陪审团,刘安安死于他人之手,而薛乃印带女儿出走时并不知道妻子刘安安已被害。
科姆斯基承认薛乃印遗弃幼女应受遣责,但呼吁陪审团成员不要感情用事而作出带有偏见的结论。他表示,99%的新西兰人认为薛有罪,因为他将自己的亲生女儿薛千寻抛弃在了墨尔本火车站,而刚好刘安安又在这个时间死亡。
辩方律师还列举了刘安安有通过网络“红杏出墙”,发展婚外情,继而又重提前两天的“内裤发现三位男子DNA”事件,并指警方在取证时没有尽责,证据不足,没有确定刘安安确切的死亡时间(when)、没有确切的死亡地点(where)、没有明确杀人动机(why)、没有说明准确死因(how)。
辩护律师结案陈词之后,薛乃印从被告席上站了起来,与辩护律师和助手握手,面带微笑,表情显得比较轻松。
历时一年多,薛乃印是否会被判有罪,由清一色12名女性组成的陪审团将在周五下午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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