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7年8月15日《The Sunday Times》报道,一名22岁华裔男子因偷运儿童淫亵物被西澳柏斯法庭判罚款$9000元。
被告林宝鹏(Bao Peng Lim,音译)在庭上认罪,他被控进口儿童淫亵物,描写性暴力的日本动画,拥有描写性暴力的日本动画,并向海关作假证供。
被告在2006年4月14日乘机由新加坡抵达柏斯国际机场时被海关人员截获。在搜查行李时,搜出若干淫亵DVD光盘,日本动画与及电动游戏。
在四套DVD光盘(每套两张)中被发现有儿童淫亵活动影象。按1956年海关条例4A段(违例入口),儿童淫亵物禁止进口。
海关人员其后到Morley区一房屋 执行搜查及没收令,当时西澳警察也在场,再搜到14张日本动画DVD,其中有性暴力影象。
澳洲海关调查科局负责人Richard Janeczko说,应留意的是,即使是卡通或图画,例如在日本动画中所描绘的,如有令人反感的性内容,也被禁入口。偷运儿童淫亵物的最高刑罚是罚款$27.5万元及/或入狱10年。
在过去一周,另有两人因涉嫌试图偷运儿童淫亵物而被海关拘捕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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