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很多中餐馆在橱窗中贴出了用中文书写的招聘信息。不过严格来说,他们并没有违反新州《反歧视法》。
新州反歧视委员会证实,用很多人看不懂或不懂得说的语言书写广告并不是违规行为。
委员会主席Stepan Kerkyasharian称,如果要证明这些广告违反《反歧视法》,即雇主基于种族来排除潜在应聘者,就必须证明这些招聘广告是故意用中文书写的,目的是让那些非华裔群体不要来应聘这份工作。“除此之外,我们能做的也不多。”Kerkyasharian博士说道。
《每日电讯报》记者周四走访了帕拉玛打(Parramatta)Church Street的三家餐馆,他们都在橱窗中贴出了招聘的信息。
Sun Ming BBQ Restaurant的一位职员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寻找一位新的服务员。他们的招聘广告写着:“招请:兼职,待应,有意内洽,懂广东话优先。”在被问及他们要招聘的服务员是否必须是华人时,这位职员回答说:“是的,我们想要一个华人。”
在Dragon Peking餐馆,一位女职员表示,他们用中文书写的招聘广告是在寻找有制作包点经验的员工。他们的招聘广告写着:“诚聘熟手包包(例如点心和中国肉包)小工。兼职,内洽。”而在被问及是否招聘华人厨师时,她回答称:“是的,要中国人。”
附近Taste Gallery Chinese餐馆也贴出了一张中文招聘广告:“诚聘杂工,兼职侍应乙名,有经验,住帕拉玛打优先。”不过这家餐馆的职员不愿意对此事进行评论。
Kerkyasharian博士指出,如果餐馆直言他们只想要招聘中国员工,那么就将违反《反歧视法》。“如果你走进其中一家餐馆,说‘我对你们的岗位有兴趣,我点心做得很好,但是我不会说中文,’然后餐馆方面回应说‘我们只要中国人’,那么你就可以向我们提交一份投诉,我们将会展开调查。”
餐馆与餐饮产业协会的首席执行官约翰哈特(John Hart)称,该机构不会倡导那些违反《反歧视法》的餐馆。
本周一,《每日电讯报》报道,悉尼市区一家韩国人开设的精品店贴出招聘广告声称“招韩国员工”,违反了《反歧视法》,不过其店主后来表示,她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她的英语用词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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