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星期日

澳大利亚拟立法:公民赴极端武装活动区将获刑

据2014年9月25日《羊城晚报》报道,澳大利亚议会拟立法禁止公民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前往宗教极端武装活跃的“热点”地区,以防极端人员回国发动恐怖袭击,威胁公共安全。

  这项反恐修正法案24日被提交至议会,将在情报委员会审议,期限至10月17日。

  法案规定,如果澳大利亚外交部长认定某个地区有恐怖组织从事“敌对活动”,而公民在没有合法目的或可能怀着与政府认定的恐怖组织合作从事敌对活动的目的前往或留驻这类地区,将构成犯罪。

  法案认为,这些人如果从这类“热点”地区返回澳大利亚,可能会从事涉恐活动。

  法案不禁止澳公民以合法目的前往这类地区,比如人道主义援助、代表澳大利亚或联合国执行公务、新闻报道或探亲。

  这项法案反映了澳大利亚当局对本国公民前往海外支援极端组织的担忧。澳方估计,大约60名澳大利亚人已经前往伊拉克和叙利亚为极端武装效力。他们一旦回国,将对澳大利亚的安全构成威胁。

  澳大利亚已经向中东地区派出军事人员和战机,参与美国对极端武装“伊斯兰国”的空袭行动。

  澳当局本月初将恐怖警戒级别提升至第二高等级。情报部门说,截获的信息显示,极端人员可能在澳发动恐怖袭击,包括斩首普通民众和袭击议会大厦、领导人及政府机构。警方上周在悉尼和布里斯班进行大规模搜捕,拘留十多人,对其中两人提出涉恐和武器罪名指控。

  24日提交的法案还设立“鼓动恐怖主义”罪名,规定某人如果蓄意推动、鼓励恐怖行为或提供指导,将构成犯罪。

  不过,法案的一些内容也引发争议。在野党工党表示,将支持部分条款,比如暂时吊销护照以阻止公民可能前往叙利亚或伊拉克加入极端武装。同时,工党认为,指定恐怖“热点”地区的条款为“史无前例”,需要更加审慎。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