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

澳七旬富翁娶小44岁情妇 前妻分一半家产

年过七十的澳洲富豪为了与一位小自己44岁的有夫之妇结婚,不惜交出近半家产与结婚50年的结发妻子离婚。

1960年,20岁的埃尔金(Elgin,因法律原因不得透露其名)和19岁的妻子(因法律原因不得透露其名)结婚。这对白手起家的夫妇生了3个孩子,还在49年内建立了一个商业帝国:一所全国性的制造业公司及一所蓬勃发展的地产开发公司。

但在2008年,这一切都改变了。时年70岁的埃尔金遇见了一位26岁女子,虽然她已有两个孩子,他们还是很快地陷入了爱河。

2009年6月,结婚50年的埃尔金夫妇离婚。2011年,这位情妇嫁给了埃尔金,成为名副其实的埃尔金太太,并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

这对新婚夫妇承诺会给埃尔金的糟糠之妻50%的家产。不过后来,埃尔金却反悔了,只同意给前妻30%的财产。前埃尔金太太却认为,她应该分得52%的家产,并将此事告上了法庭。

法官福瑞斯特(Colin Forrest)发现,埃尔金先生对法庭隐瞒了一些经济收益,包括他在与前妻分居后买给当时还是情妇的现任娇妻的2处80万元以下投资房。法官称,这对如今已分道扬镳的前夫妻应该平分总值4400万元的房地产、家庭企业股份、现金和汽车。

法官指出,埃尔金的前妻以非金钱的方式支持他,让他得以专心致志地投入工作和财富创造。她的努力虽然没有直接创造收入,但仍非常有价值。法官称,在孩子离开家庭后,她依旧以“贤内助、朋友、伴侣、情感支持者、爱人、知己、成年子女的母亲和祖母等”角色支持着埃尔金。

最终,法庭要求埃尔金向前妻支付1540万元,并将三处总值480万元的房产转移到她的名下。她还被允许继续持有自己的养老金、储蓄金、汽车和其中一家家庭企业的股份。

来自Certus Law的家庭法律Kirsty McLeod称,丈夫和妻子在分居之后获得的房产和其他资产也将成为家庭法庭纠纷瓜分的对象,这可能会让人们觉得惊讶。不过实际上,夫妻在必须公开截至法庭听证会之前的所有金融收益信息。

“如果他使用自己的钱为新欢购买了房产,也绝对必须公开。如果他买了一张乐透彩票并中了奖,那么也会被包含在内。”

不过,并非只有富人才会因为财产分割纠纷而闹上法庭, McLeod称,Huxford和Skelly的夫妇决定于去年10月份离婚,但他们在处理总值23.8万元的财产时产生了纠纷。

这场诉讼案持续了12天,相比之下埃尔金夫妇的案件只用了三天就结束。而最终,Huxford和Skelly夫妇单单是诉讼成本就超过2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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