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华裔老板买入一个小生意已经营了十年,公司2011年3月申请提名移民,职位为市场推广专家,移民官认为毋须请一名受薪的人士,并且对公司的经营环境表示关注。
公司老板及被提名人2013年10月向移民上诉审裁处陈述,提供补充资料,公司现有8名职员,6人为全职。目前一年营业额为50万元,最近的计算,未经审计的利润只有4.5万元。比较公司初期一年营业额120万元,所以公司有计划要争取市场佔份,开拓华人商户的市场,故需要华语的市场推广专家。
僱主提名移民,职位必须是全职,至少三年合约。以市场推广专家计,年薪不得少过47,480元。公司提供这个职位,年薪为4.8万元。
审裁处推翻移民官的决定,改为批准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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