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2年12月18日中国新闻网报道,印度尼西亚出生的澳洲公民民丹(Anto Bintan)承认在去年12月用暴力偷去29岁事主陶翠玲(Cui Ling Tao,译音)的金钱和信用卡,但却否认企图谋杀。
事主来自中国,已入籍澳洲。她被指陈在Cannington郊区的家中被人发现,遭人用电线绑在床上,再遭人淋汽油,身体有60%被烧伤。
主控官麦德格(James MacTaggart)17日在西澳最高法院反对辩方申请,将审讯日期由二月延后到九月或十月。
33岁的被告要求有更多时间去取得火警及药物毒性报告,及向父亲取得金钱资助。
但控方指出,受害人急于尽快审理,希望之后可以离开澳洲和父母一起。
大法官指出,很明显应尽快审理此案,而且有可能这些报告可以在2月审讯前收到。
辩方律师Luka Margaretic表示,由于被告不肯接纳他的意见,他预期自己会停止代表被告。
大法官劝喻由Hakea监狱视象出庭的被告,在周四进度讨论会议前与律师商量此事。如果律师不肯再代表他,被告便要透过法律援助找新的律师代表。
民丹已承认令受害人无能力反抗,用火刑事毁坏及偷事主汽车罪名,这些罪行将于上述控罪审讯后宣判。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