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

仍存隐患 开发商钻漏洞 悉尼多处留学生公寓消防未达标

据2012年11月26日中国新闻网报道,21岁的中国留学生Connie Zhang在悉尼宾士镇(Bankstown)公寓大火中丧生一事令舆论对于当地公寓楼的消防安全标准担忧不已。但随后进行的调查却发现,很多留学生都蜗居在这样被存在火灾隐患的“特制”的公寓间内。

在这场骇人听闻的火灾发生后,媒体纷纷披露一些专门建设供学生居住的公寓楼未达到《澳洲建筑法》(Building Code of Australia)中最严苛的消防法规标准。

建筑商们被指责利用该法则中的漏洞,规避相对严格的消防法规以节约营建成本。而由于这个漏洞引发的歧义非常巨大,新州营建职业者委员会(Building Professionals Board)副主席Michael Wynn-Jones曾担忧地向多位营建发证方(building certifier)发电邮,咨询他们如何按照法规办事。

这一问题最经常出现在专门为大学生修建的学生公寓里。在这些公寓中,一个学生只担负一个房间的房租,整套公寓中最多有9间独立小卧室,租客们共用浴室和厨房。

新州消防与救援机构(FRNSW)的巴克利(Greg Buckley)总警监认为,每个卧室都应该被当做一个“独立租用的单元房(sole-occupancy unit)”,因为这些房间被租赁出去作为租客专人使用。既然如此,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每个单独的“小单元房内”都应该安装特殊的防火墙,一旦火灾发生,这些防火墙就可防止大火蔓延。

但近几年,开发商和建筑商把“独立租用的单元房”理解为“由多个房间组合成的一整套公寓”,只在每套公寓的前门设定防火措施。巴克利指出:“这就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一旦公共区域发生火灾,每个小房间内的人都将无法逃走;但如果每个小房间的房门也有防火作用,那么他们只要关门就可以将大火挡在门外。”

巴克利总警监称,虽然开发商可以提供其它防火设施,但他们绝不应该在“独立租用的单元房”这一定义上弄虚作假。

来自BCA Logic的消防安全工程师和建筑测量员哈里曼(Allan Harriman)指出,最近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公寓房的设计理念旨在尽可能多地增加单元房的数量。“以前他们建设三居室和四居室,现在竟然有五居室和六居室。由于没有法规限定,就算一套公寓内有100间单独的卧室,开发商还是可以理直气壮地称它只是一套独立租用的单元房。”

一位匿名的消防安全工程师和一位不愿意具名的营建发证方表示,他们此前曾因为对开发商对于“独立租用的单元房”的解读提出质疑,被迅速从一个学生住房工程中除名。据他们透露,其中一栋受到影响的公寓楼就是西悉尼大学内的学生公寓,而且这种问题其实是该产业的通病。

虽然西悉尼大学发言人澄清称,校园中的所有建筑都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但建筑安全证明公司Vic Lili也指出,还有一些大学公寓并不符合标准,但受限於保密协议约束,他们不便透露详情。

新州规划厅表示,当局自发现这一法规漏洞以后,已经通知澳洲营建法规委员会对这一定义进行复审。而该委员会不久后表示,这一规定已经是十分清楚,不过当局仍将于明年5月份公布一份相关的定义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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