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2年5月25日《东方日报》报道,一名在5个月内洗黑钱多达630万澳元,并将之汇至中国的马来西亚华裔男子,昨日被控上澳大利亚维州地方法院。
被告黄厉仁(译音)承认9项控状,包括6项处理显然为犯罪所得的财产罪名,法院将于下週作出裁决。
被告于去年11月在坎伯维尔被逮捕,身上拥有6万3000澳币、6台手机及装在背包里的现金存款收据,达19万1000澳币。
主控官斯巴拉格称,澳洲联邦警察也在他位于墨尔本郊区的住家里发现将近1000张伪造信用卡。
被告被指于去年3月从马来西亚前往澳洲,并于同年6月至11月期间,分别在墨尔本、悉尼以及帕斯的金融公司进行34次可疑的现金存款交易,款额达629万7187元澳币。与被告一同被捕的两名同党揭发有关交易记录都被储存在其电脑里,他们正在监狱内服刑。
主控官指,警方也在被告住家发现一本伪造护照及伪造信用卡的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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