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签证申请在过去十年里曾被拒的船民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最近又不死心地再次登上偷渡船前来澳洲。移民专员提交予议会的报告指出,大多数难民申请者都曾被拒了两次,但他们仍锲而不舍地再次提出申请。其中一名难民申请者在第二趟冒险旅程中甚至带上了11岁的儿子,还有两人则改名换姓重头再来,希望藉此蒙混过关。
这份报告特别指出了11个典型案例,这些难民申请者偷渡来澳两次,在羁留中心耗上好长一段时间,其申请最终才得到复审。他们第一次偷渡基本是在1999年10月至2001年6月期间,刚好在霍华德政府的《太平洋解决方案》(Pacific Solution)阻止偷渡船涌入之前。而在2009年工党结束了离岸难民甄别体系后不久,他们又再次冒险前来澳洲。
一名26岁的难民申请者于2000年12月第一次来到澳洲,2010年2月卷土重来,尽管多次换名,但其提交的四次难民签证申请都遭到了拒绝。他告诉移民专员称:“若不是在祖国安全不保,我又何苦一而再再而三地冒着生命危险来到澳洲?”
还有一名43岁的巴基斯坦男子在1999年首次抵澳后顺利获得临时保护签证,但在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后,其签证即被取消。2009年9月,他再次登录澳洲,并向最高法庭提出上诉,甚至尝试了多种复审管道,但始终未得到正式难民签证。
一名47岁的父亲曾于2001年6月在澳申请难民被拒,八年后,即2009年10月,他带着儿子再次来到澳洲,并向移民部的“品行复审”(Merits Review)小组和联邦治安法庭提出上诉,最终也以失败告终。
对此,联邦反对党移民事务发言人莫里森(Scott Morrison)称,政府的政策怂恿这些船民再次踏上前往澳洲的偷渡船。“澳洲难民申请审理系统被重复申请所累,其公正性遭到侵蚀。”
而移民部长鲍文(Chris Bowen)的发言人则认为这该怪罪反对党,若非反对党去年年末坚持否决大马难民交换协议,导致这一计划泡汤,船民就不会更加肆无忌惮地涌入澳洲。“移民部长已经强调过多次,如果政府没有出台类似于大马难民交换协议等具有震慑性的措施,偷渡船只会增加不可能减少。但没有立法支持,不管离岸难民管理要设在马来西亚还是瑙鲁,都缺乏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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