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6日星期日

中国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澳籍华裔女商人邹婉玲八年徒刑

据2012年5月5日澳广报道,中国南方的一个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华裔澳大利亚籍商人邹婉玲八年徒刑。

由于邹婉玲已经被关押近三年,所以她的八年刑期应到2017年期满。

法院还对她判处相当于31万7000美元的罚款。

邹婉玲是广州市一所民办大学的合伙创办人,她因被指控挪用数百万元人民币公款在两年半之前被警方拘捕。

由于她被拘捕时间很长还没有被控罪,她的案件引起澳大利亚政府的关注。

在此案审判之前她因贿赂罪被关押。2009年她刚走出监狱大门就又被以挪用公款罪逮捕。

邹婉玲的家人说,她将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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