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2年5月8日中国新闻网报道,日前悉尼的吴先生向媒体求助,称10多年前存在某银行的两万元存款,经过连续20多个月的追讨却仍然“不知所踪”,他呼吁大家一定要小心保管存款凭据。吴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多次尝试法律援助和向申诉专员投诉等渠道,但至今仍未解决问题。
打扫卫生发现2万元存款簿
吴先生表示,自己多年前在某银行存下2万多元,2010年中旬到Baulkham Hills分行查询存款情况时,却被银行告知没有他的账户记录。
吴先生向记者展示一本该银行存款簿,簿内列有3次存款记录,前两次录下吴先生在1990年8月10日及1991年10月14日分别存了20元和50元,并以银行图章和柜员签字为证。第3次存款的金额是21338元,但是年份文字却难以分辨。
这笔存款虽然有银行图章确认,但是却缺乏柜员签字作实。吴先生告诉记者,这2万元是很多年前存到该银行户头的,自己平日只使用另一家银行的账户,所以过去这么多年,他根本已经忘记这笔钱的存在。
“前年中,偶然一次清洁家居才在抽屉底发现这本存款簿。”吴先生说,经过多番思考和回忆,才记起钱是当年结婚后存入户头的。
吴先生说,他在Baulkham Hills的该家银行分行查问后,职员指出没有他的户头记录,称会进行调查叫他回家等,但之后却没有任何回复。
他说:“刚开始他们还很有诚意,但是后来却不理会我。他们跟上级沟通后,叫我‘走吧’,弄到最后经理竟然拒绝跟我会面。”
根据澳洲法规,银行账户如果超过7年不动用或查询,内存款项便被视为“无人认领款项”,交由澳洲资产与投资委员会(ASIC)保管,等待账户持有人认领。吴先生也曾聘用会计师向ASIC查询,却发现并无任何款项在ASIC手上。
对此,该银行在一份书面回应中称,曾收到吴先生的书面投诉,但没有接受过他的2万多元存款,指出澳洲法例规定银行只需要保留文件7年。银行回复指出,吴先生的户头在1990年开启,一共只存了70澳元,到了1992年便开始征收每月5元的使用费。如果根据吴先生所指,他是在2002年存下的这2万元,那么他户头便不会因为支付不了使用费而被关闭。
银行指出,当户头被关闭后,系统便会拒绝接受吴先生的存款,而所有拒绝了的存款金额便会在第二天的报告中出现。该银行发言人指:“我已经调查了存款日期前后一周的报告,可以确定没有拒绝过该数目的款项。”吴先生向记者展示一份文件称,银行之后便不再理他,还要求他签名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吴先生十分肯定自己的确有把款项存到该银行,他指银行的调查缺乏诚意,自始至终都怀疑他有意诈骗。
申诉专员建议向法庭求助
吴先生表示,见到和该银行商讨无果,他便透过法律援助服务向金融行业申诉专员投诉。申诉专员对银行的调查却以证据不足为由而终止。
申诉专员指出,即使吴先生的存款簿足以证明他在1992年存下2万多元存款,但是却没有证据证明该银行扣押了吴先生的款项,专员称:“在没有其它文件或信息证明款项存入户头的情况下,我不认为该银行需要对申诉人做出补偿。”
申诉专员指出,他的调查没有发现银行有任何过失,他说:“法律规定,金融机构有责任保存储蓄记录7年,所以我不认为该银行不保留该记录有犯错。”
申诉专员指他的法定权限不容许他传唤证人,但是法庭却可以考虑这些因素,所以建议吴先生可以向法庭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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