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

澳大利亚多管齐下规范网络信息

据2012年4月24日《光明日报》报道,近年来,澳大利亚政府多管齐下,建立了一套相对健全的互联网信息管控体系,在规范网络言论、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制定法律法规,提供管理依据。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制定互联网管理法规的国家之一,相关法规及标准由澳传播和媒体管理局、行业机构和消费者共同制定。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规主要包括:《电信传输法》、《广播服务法》、《数字保护法》和《互联网内容法规》等。此外,澳大利亚标准局还制定了一系列网络安全标准,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澳新(西兰)网络安全管理标准、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网络安全手册等。政府部门均需遵循这些标准,具体执行情况由国家审计署审查。根据法律,澳大利亚互联网用户必须年满18岁,并用真实身份登录,未成年人上网必须由其监护人与网络公司签订合同,从而实现对网民的监管。有网民反映,用实名登录后,更有安全感,得到网友的尊重,增强了自己的信心。

二是完善机构设置,强化管控力量。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网络信息管控问题,政府将原有的广播管制局和电信管制局合并,成立传播和媒体管理局,将广播电视和电信、互联网的管理结合在一起,以提高管理成效。该局目前约有700人,分别在堪培拉、墨尔本和悉尼设有办事处,负责包括打击网络谣言、网络色情和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各项网络管理工作。同时,由澳大利亚联邦和各州政府警署负责网上执法,并设有专门的互联网监控部门,对网络违法犯罪情况实施监控。澳大利亚还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运行中心,目标是不断掌握高新科技,追踪和瓦解复杂的网络攻击,在保护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安全建议和协助。

三是注重信息透明,加强沟通引导。澳大利亚政府认为,信息透明、加强引导是遏制网络谣言产生和传播的重要手段。为尽可能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各级政府部门多数非涉密档案均对社会开放,联邦主要机构和各州设有信息官,负责随时公布有关信息并就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阐述官方立场。同时,联邦和州政府均设有独立的申诉专员办公室,公众在认为自身受到任何公共机构不公正对待时都可以通过该办公室进行投诉。考虑到澳大利亚移民国家的特点,各地的申诉专员办公室均提供包括汉语在内的十几种语言服务。接到投诉后,办公室将提供保密、免费的调查,如问题属实,申诉专员将向被投诉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如不被采纳,申诉专员办公室会把有关情况通报给媒体,对于其中较为严重的事项,还会通报议会推动解决。

四是严格监管审查,加大处罚力度。澳大利亚是网络审查制度最为严格的西方国家之一,在重视预防网络谣言的同时,也积极采取措施严密监控网络内容,打击造谣和传谣者。目前,其政府正在推行一项互联网强制过滤计划,防范网络不良信息对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经济利益的威胁。根据澳大利亚相关法规,传播和媒体管理局对服务器位于澳大利亚境内的所有网站内容拥有审查控制权,该局与各网站服务商签订协议,向其提供过滤软件,要求其不得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垃圾邮件、色情暴力内容以及有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信息等。出现传播违法内容情况时,传播和媒体管理局可根据协议,要求网络服务商关闭相应的服务器。当违规内容来自国外服务器时,传播和媒体管理局会将相关网站列入“黑名单”,并通知国内网络运营商予以屏蔽。截至2009年底,共有2395个网站被澳大利亚政府列入禁止访问的名单。另外,传播和媒体管理局还设立了举报投诉机制,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举报其认为非法的互联网内容。当收到公众投诉后,传播和媒体管理局将对投诉内容进行审核,一经核实,即通知相关网站删除相关内容。如逾期未删除,该网站将被处以每天1.1万澳元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者,将通知警方进行查处,最高可判处相关责任人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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