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6日星期一

澳洲汽车协会NRMA呼吁严惩吸毒驾车者

据2012年02月05日澳联社报道,澳洲汽车协会(NRMA)2月5日表示,新州法庭对那些吸毒驾车者的判决过于宽松,并呼吁严惩这些吸毒驾车人士。

新州汽车协会获得了新州犯罪统计与研究局的数据,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2010年,其系统中超过27%被判使用非法药物后驾车的人士都逃脱了惩罚。法庭使用法规第10节的比例翻了一倍,从2007年的13%增长到2010年的30%。根据法规第10节,法庭在求情或发现有罪的情况下,可以驳回指控,并不作定罪或惩罚记录。

NRMA主席马琴(Wendy Machin)说:“使用毒品后驾车是违法的,并相当危险,还可导致人命伤亡。”她周日在一份声明中说:“警方在尽职尽责抓人,但是法律制度却让很多人得以逃罪免罚,让老百姓感到很失望。”

马琴说法规第10节在判决时使用的太频繁了,她呼吁法庭使用“吊销驾照三个月”之类的处罚。
据悉,大约70%被定罪为吸毒驾车的人士被罚款。马琴说:“我们有明确的法规,为什么不利用起来。我们相信老百姓都希望这些法规被真正地用起来,严厉打击这种高危险性的非法行为。”

她还透露新州的数据不健全,无法反映非法药物在汽车兆事中起到的作用。但是在南澳,她补充说,在2005至2008年间,每4名车祸死亡司机或骑手中有一人的非法药物检验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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