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MarketWatch报道称,苹果公司在中国起诉深圳唯冠科技侵犯其iPad商标权,结果却在这场商标侵权纠纷中败北。
中国某法院于周二驳回了苹果公司的诉讼,判决称唯冠科技(唯冠控股旗下子公司)早在2000年便已通过法律程序,开始在中国及其他国家合法持有iPad商标。
上海日报周三称,2006年,唯冠控股旗下台湾公司以3.5万英镑(合5,5104美元)的价格,将iPad“全球商标”转让给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后者随即将该商标转让给了苹果公司。
然而唯冠科技称,当时的转让并不包括中国内地商标权,因为唯冠台湾当时尚未拥有该项权利。
法院对此表示认可,判决唯冠科技在中国市场拥有iPad商标权。
唯冠提出,苹果公司要为其侵权行为支付10亿美元以上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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