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1年8月24日《环球时报》援引《澳大利亚人报》等媒体报道,澳政府日前对中国“长期扣押”一名澳籍女华商表示不满,要求将其释放。这名澳籍女子名叫邹婉玲(Charlotte Chou),2008年被捕前曾担任广州一所民办学院的副院长。
报道援引澳外交部发言人的话说:“中国当局以调查案件为名,自2009年12月起将一名47岁澳籍女子拘禁至今。澳大利亚政府对此深感忧虑。澳大利亚政府多次表示,中方在没有任何司法判决的情况下,对邹婉玲无限期刑拘。政府最近一次表态是在8月8日。”
报道称,邹婉玲涉嫌为创办学校,对中国官员进行商业贿赂。从2001年到2005年,累计贿赂金额达126万元。2008年4月,邹婉玲在广州被拘留。随后法院对她进行了快速审判,一审判决其行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9年12月,邹刑满获释,但还没走出监狱大门又被扣押。报道称,这次公诉机关指控她挪用公款罪,她的公司涉嫌向一个私人户头转账3000万元人民币。
据悉,澳籍人士因商业犯罪在华被刑拘并不罕见。仅过去两年,澳媒就报道了5起发生在澳籍华商身上的司法案件,其中3起发生在广州。澳籍人士在华犯罪案件中最著名的是胡士泰案和“台谍”詹姆士·孙案。目前共有18名澳籍人士在华被刑拘,还有20人在狱中服刑。
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协议订立委员会此前曾发表报告称,澳大利亚将与中国签订一份囚犯交换协议,令在中国监狱服刑的澳籍公民可以回澳服刑。同样,在澳监狱服刑的中国籍犯人也可以被遣返回国服刑。澳媒认为,该协议有助于消除澳方对中国司法程序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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