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一名亚裔移民为了保住自己的宠物羊,不惜与地方市府摃至最高法院。如果他败诉的话,他将面临多达6万元的诉讼费,但是这名男子称,他与这只羊已经情同家人,因此绝不愿意放弃牠。
现年54岁的何先生(Vu Ho)目前为了他的宠物羊Baa,与Greater Dandenong市府一路打官司至最高法院。据悉,该市府认为何先生未能替Baa提供足够的生活空间,因此要求何先生交出羊。如果9月7日的法庭判决宣布何先生败诉的话,那么他除了支付3万元的诉讼费外,还得为市府支付同等数额的律师费用。
这位来自Springvale的技工称,Baa就像他的“妹妹或孩子”一样,因此他拼尽一切也要保住牠。“从一开始我就没把牠当成下贱的动物看,我从车间割草回来给牠吃。渐渐地,牠就成了我的宠物,成为了家庭的一份子。牠就像我的孩子之一。我得照顾牠,关心牠。”
何先生称,他已经养了Baa长达10年了,牠一直生活在车间和附近住宅的后院里。今年2月25日,Greater Dandenong市府的地方检察官对他开了一张220元的罚单,称他在“少于半公顷的土地内饲养家畜”。
于1981年以越南难民的身份抵澳的何先生表示,根据市府2005年推出的地方法规,“家畜”意指所有的动物,包括狗和猫。他透露自己将在法庭上提出激烈的抗辩,按照这条法规,那么该市府的所有居民都将丧失饲养宠物的权利。不过该市府于上个月修订了法律,将猫和狗从“家畜”的定义中排除了出去。
三个月前,当Ho开始准备应战之时,他将Baa送到了Cranbourne的一个农场。他称自己“能感受到”Baa想要与他一起呆在车间的意愿。他还养了一条名叫Chucky的狗。“大约在两周前,我感觉到牠在思念我。我非常地感动,我与我的羊心有灵犀。”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