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澳洲第一恶房东的Frank Cassar住在Kew一幢价值200万元的豪宅里,拥有至少10处内城房产,但是他却声称自己无力支付1万3500元的罚款,称只能负担每个月100元还款额,即他要到2019年才能还完这笔罚款,届时距离他被判违反《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已过去10年。
上周五,当维州消费者事务协会的律师在最高法院上历数Cassar违反《住宅租赁法》的罪名时,这一偿还计画的细节才渐渐地浮上了水面。消协称Cassar一直未能遵循《住宅租赁法》的相关规定,不仅房客,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租房房间,拒绝退还押金和多付的房租。
消协希望法庭能够强制Cassar和他的妻子Sandra雇佣一名注册房产经纪人,管理他们的出租房产。Cassar夫妇均未出席上周五的听证会。他们的律师称,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指控都证据不足,因此请求法庭让夫妇俩继续自主经营租赁房产服务。
法官Kim Hargrave将于本周宣布判决。消协的法律顾问Richard Knowles称,Cassar称“无力承担责任”的宣誓书及他提供的部分证据“根本没有可信度”。Knowles指出,维州民事仲裁庭对Cassar夫妇下过45道命令,责令其缴付共4.6万元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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