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0日星期日

新州纳税人将承担近四成洪灾税


据2011年1月30日《周日电讯报》报道,新州的纳税者们将支付37%的洪灾税款,相比其他州都高出很多。

吉拉德政府宣布向澳洲民众征收洪灾税后,经过计算发现,新州的纳税者们将承担超过5.5亿元的税款。

维州人民将贡献22%的洪灾税款,而此次受灾最严重的昆州人民也将贡献17%,南澳为5.9%,西澳占的比例则为12%,塔州所占份额则只有1%。其中半数的纳税者由于年收入不足5万元,而不需要缴纳洪灾税款。根据全国社会和经济建模中心通过使用澳洲税务和社会安全体系的模型得到了这一数据。

这一数据使得新州州长肯妮莉(Kristina Keneally)强烈要求改变洪灾税的收款方案,因为这一方法将会使得原本就比其他城市生活负担要高的悉尼西部地区陷入雪上加霜的境地。但是财长斯旺(Wayne Swan)昨天驳回了肯妮莉的这一请求。

这次洪灾税的支付者大多都是年收入在5万元到7.5万元之间的纳税者们,他们将平均一年贡献95元给灾区人民。NATSEM的分析还指出澳洲的收入程度最高的前20个区受到洪灾税的冲击将会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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