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0年12月22日《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澳非银行贷款机构的游说团体说,联邦政府取消抵押贷款的退出费将导致小规模的贷款公司的利率上升和竞争能力减少。
澳联邦政府希望从2011年7月起,禁止对新的标准浮动住房贷款的征收退出费。
澳住房抵押贷款和金融协会——非银行贷款人和房屋贷款经纪人的高级组织说,这一政策会伤害那些只占市场3%份额的小贷款公司。
“他们不得不提高他们的贷款利率,”该团体的首席执行官PhilNaylor日前在悉尼举行的参议院调查听证会上说,“但是,如果他们提高利率,那么他们与市场上别的贷款机构就没什么两样了。如果他们的利率跟银行一样,哪来吸引力让借贷者到他们那里去借贷呢?”
非银行贷款机构在抵押贷款市场上收取的利率最低,以此来吸引客户,但如果客户希望离开,他们就比大银行收更高的退出费。
维州的一家贷款公司就规定,对平均30万澳元的抵押贷款,如果借款人头3年内想要离开,就得交7300澳元退出费。
相比之下,联邦银行所收的手续费只有700澳元,而西太平洋银行要900澳元。澳新银行和澳国民银行已取消退出费。
Naylor说,非银行贷款机构收取较高的退出费,因为他们需要客户有一定的稳定性,就像移动电话公司用合同来保有客户一样。
他拒绝接纳财史旺长最近的说明,财长认为小规模的贷款机构依靠一个以高退出费为基础的不可持续的经营方式来生存的。
Naylor说,并非大部分非银行贷款机构都收取退出费。“他们的经营模式并不是建立在每个客户都要在头3年离开从而收取他们每人7000澳元的退出费的事实上。如果是这样,那是一种愚蠢的经营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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