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0年6月2日新华网报道,6月1日上午,湖南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发生一起恶性枪击案件,造成法院工作人员3名死亡,3人受伤,嫌凶朱军当场自杀身亡,总共致4死3伤。
经当地警方查明,今年46岁的朱军,系零陵区邮政分局职工兼保安队长。
1日7时30分许,朱军来到邮政分局保安队,找到保安队副队长,谎称要去市邮政局验枪,领取一支微型冲锋枪、两支手枪。上午10时05分许,嫌凶朱军带着微型冲锋枪来到零陵区法院,在4楼办公室,看见正在此办公的几位法官,随即举枪疯狂射击,当场造成3名法官死亡、3名法官受伤的惨剧。随后,朱军举枪自杀。
经当地警方初步查明,嫌凶杀人动机可能是报复杀人。朱军3年前跟爱人离异时,因涉及财产分割,曾经闹上法庭,朱军认为判决不公,由此产生怨恨。但据指挥部透露,朱军此次行凶对象来自基层法庭,并不是此前参与朱军离婚案的法官。
2006年,朱军因房屋买卖纠纷诉至零陵区人民法院,零陵区法院判决朱军胜诉,并由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2万元,八个月后由法院执行到位。但朱军认为执行时间拖延太 长,且滞纳金和房产证未执行到位。
另据了解,朱军2003年与妻子协议离婚,2006年身患鼻咽癌,今年诊断为晚期,由此产生怨恨、报复心理和轻生厌世念头。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