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0年5月15日《悉尼每日电讯报》报道,一年半前强奸中国女留学生的两名罪犯周五分别被重判入狱25年和20年。
2008年11月2日凌晨,31岁的主犯海恩斯(Silas Gordon Haines)和25岁的邓盖(Nathan Dungay)持匕首、破酒瓶强行闯入新州考斯夫港(Coffs Harbour)一处联体别墅,另一名共犯昆兰(Grahame Quinlan)挟持了两名年龄分别为19和26岁的越南男生一起进入该栋住宅。海恩斯与邓盖在21岁中国女留学生的房间内实施轮奸,昆兰则在外负责把风。
悉尼地方法庭法官Colin Charteris形容此案是道德沦丧并令人发指,对这名年轻中国女生造成极大的伤害。他说,这名女生受害前还是处女,遭此磨难将对她造成终身影响。
呈堂文件还显示,主犯海恩斯在实施强奸时还曾嘲讽受害者说:“你是国际留学生,我让你看看什么是澳洲。”
这三名罪犯在犯罪前,连续12个小时酗酒、滥用违禁药品,注射了安非他明毒品。罪犯最后还洗劫了现金、手提电脑、手机等财物逃逸。
据称,被告认罪态度良好,是土著背景,有滥用毒品记录,并曾被判入狱多次。然而,法官认为,毒品并不能成为他们犯下如此严重罪行的借口,他说,“受害者远道而来,是我们的国家的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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