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10年4月1日星期四出版的最新一期《东方先驱报》头版头条标题,由本人执笔。上海第一中院判决 胡士泰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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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立即予以解聘 澳外长称不影响澳中关系
3月29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力拓案”的一审结果。法院经审理查明,澳洲力拓公司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胡士泰及三名中方雇员,于2003年至2009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对华铁矿石贸易中,多次索取或收受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法院认定四名被告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合并执行7年到14年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70万元至520万元不等,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澳力拓公司在获悉判决结果后发表声明宣布立即解聘胡士泰等四名员工。声明说,力拓公司已经得到通知,目前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原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胡士泰等四名员工在中国工作期间曾参与了不光彩的活动。“毫无疑问,这与力拓公司的道德标准格格不入。为了与公司标准一致,力拓公司决定解聘这四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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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尔本大学一位学者表示,如果胡士泰被裁定在澳洲被裁定他在中国收受贿赂,力拓集团也将被重罚,胡士泰在澳洲也可被判入狱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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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力拓案开始审判以来,澳主流媒体持续关注案情的进展情况。29日出版的《澳洲人报》、《悉尼晨锋报》都在显要位置刊发文章,提醒读者力拓案将在当天判决。澳洲广播公司电台电视台更是滚动连线前方记者,随时关注案情的审判情况,并且在第一时间发布了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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