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9年11月21日新华网报道,澳洲联邦警察11月20日在广州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移交一笔超过2600万元人民币的外逃赃款,这是广东与澳司法机关就广东一宗挪用公款桉展开执法合作的成果之一。
新华社报道,在款项移交仪式上,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从澳联邦警察首席运营官(副总监)武安德手上接过一张面额为$4,160,259.81澳元的支票。依照中国银行20日公布的外汇牌价估算,这笔款项约合2606万元人民币。
据广东省检察院宣教科介绍,此次款项移交意义重大,是广东省检察院与澳联邦警察就广东的一宗挪用公款案展开执法合作所取得的初步成果。因此案仍处于澳司法机关查处过程中,为保密起见,广东检察机关和澳联邦警察达成共识,暂不对外公开具体案情。
记者还从广东省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广东省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境外追赃追逃工作,与澳大利亚等国家就个案开展实质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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