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9年7月24日《The Age》报道,一名墨尔本莫纳什大学理科毕业的华裔生因剽窃当前最受欢迎的电脑游戏,被判三项侵权罪名成立,并被罚款$20,000澳元。
28岁的林姓被告Jeffrey Lim把墨尔本东区Doncaster的父母寓所一楼改装成“盗版工场”,内藏六个硬盘、一台电脑平面显示器、三部打印机、三台DVD刻录机、三台塔式机箱电脑、四台扫描仪和多种打印机墨盒。
从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这两年的时间里,被告复制和出售了数百个盗版的任天堂、家用电视游戏WII、掌上游戏DS、家用视频游戏XBOX和索尼游戏机PLAYSTATION软件。每星期出售多达250个游戏软件,获利近$1000澳元。
被告辩护律师Phil Simpson表示,林多次寻找电脑技师的职位没有成功,决定创立自己的生意。他开始为顾客改装游戏,为备份游戏有条件供应写入条款和细则。后来,林将业务扩展到互联网,提供复制的游戏软件,生意好时一星期可赚取$700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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