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

新州首次宣布有条件取消罚单规定


据2008年6月11日《每日电讯报》报道,新州债务管理办公室(NSW State Debt Recovery Office)首次宣布有条件赦免超速、停车、逃票罚款的规定。根据这项规定,拥有10年以上良好驾驶记录的驾驶人士可以通过写信给该办公室礼貌请求,就 可以赦免包括违章停车、超速甚至粗心驾驶罚款在内的大部分交通违章罚款。这项规定从去年开始起执行,但是,由于没有进行宣传,大多数人都不知情。

这项长达42页的规定其实就在新州债务管理办公室的网站上,不过没有进行大肆宣传。债务办公室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目前的罚款数量已经达到历史最高记录。2007年由固定超速摄像机所拍摄到的超速罚款金额翻了一番,高达$7160万元。

不过,一些交通违章行为将无法获得赦免,比如,在学校区超速行驶行为,开车打手机,残疾人停车区违章停车以及超速达到限速30km/h以上。

此外,对于乘坐火车逃票被抓而受到$100元的罚单,只要能够提供过去的购票凭证,并且在五年没有逃票被抓的“前科”,该项逃票罚款也可以得到豁免。乘坐 火车没买票的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第一次乘坐火车,或者由于没有售票设施,或者是由于其它服务问题所导致,那么他们也可以免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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