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8年3月27日《Herald Sun》报道,澳洲移民部一名签证官向一对申请签证的中国夫妇所取贿赂$8000元,近日被判18个月,不过法官判他不必立即坐牢,而是判决他持守良好行为三年。
45岁的Ijaz Ahmad Aziz原是移民部一名签证官,家住墨尔本Clayton。去年5月13日在审批来自中国的一对夫妇李志军(Zhijun Li音译)和李红(Hong Li音译)的商业移民签证时向后者索取$10,000元的现金贿赂。
李志军夫妇“还价”$1000元,这名签证官提出因为李的英语水平不符合商业移民要求,李志军夫妇只要给他$8000元,就可以免除$2,765元的英语培训费用。后来Aziz竟然还和李志军夫妇一起去银行取钱。
在Aziz拿到钱后数小时,李志军夫妇就获悉移民签证已获得批准。Aziz在官方审批文件中写明李志军的英文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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