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0年2月3日世华财讯报道,澳大利亚2日晚些时候通过了旨在收紧外商投资条件的法律修正,该法将防止投资者通过复杂并购协议规避相关法律达到收购企业的目的。
综合外电2月3日报道,澳大利亚立法机构2日晚些时候通过了旨在加强外商投资管理的立法,以防止外国投资者通过复杂的并购协议规避该国并购法以达到控制其企业的目的。
此项立法修正最初在09年2月针对力拓(Rio Tinto Ltd.)同中国铝业(Chinalco)的收购交易拟定,若交易达成,将使中铝以一系列资产和可转债的形式最终持有力拓18%的股权,但该交易最终流产。
根据该项立法修正,今后在判断一项复杂融资协议是否涉嫌在当下或未来被用于向澳企业施加影响或对其进行控制的时候,可转债这类金融工具将被视为股权进行考虑。且其要求若存在此种可能,外商应就此知会财长。
由于近来外商特别是中国国有企业加大了对其自然资源领域的投资,该国一直在保护国家利益和满足当地企业融资需求这两方面艰难地寻求平衡。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该国企业需要获得资本以为扩张融资并修复其受损的资产负债表。
中铝和力拓的交易曾引发该国立法者的担忧,其担心前者作为该国大宗商品的主要买家可能会获得对价格施加影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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