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1日星期六

澳法庭裁决打击公寓业主 政府被要求采取行动

在一家高等法庭的裁决限制了公寓业主向建筑商索赔修复物业缺陷所带来的巨额账单后,新州政府被敦促提供新的保护措施。

据《悉尼晨锋报》报道,高等法庭周三(8日)裁定,位于悉尼车士活(Chatswood)的住宅与商业混合的服务式公寓大楼的业主不能因建筑商的疏忽所造成的公共区域缺陷的修复成本,对建筑商提出起诉。这些缺陷包括建筑物外所呈现的裂痕。

代表业主的知名物业分契律师格雷斯(Colin Grace)说,这一决定将适用于“各种分层分契计划”,包括住宅。他同时表示,这起案件突显了一些立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根据将于12月1日在新州生效的新的建筑法规,许多情况下,为住宅建设所设定的法定保修期将被限制在两年。最高的6年保修期只适用于建筑物的“重大缺陷”,即建筑物无法居住或有崩塌的威胁。这项法规将会限制购房者寻求赔偿的权利。

在公平交易厅(DFT)工作了15年多的格雷斯表示,政府已提出了一些对分层分契业主的额外保护建议,但还没有付诸于法律。

新州反对党公平交易事务的女发言人米海拉克(Tania Mihailuk)表示,高等法庭的案件强烈说明了新州政府不能继续再更改住房建筑法。

但新州公平贸易厅的梅森 - 考克斯(Matthew Mason-Cox)辩称,该项法案的改革是“三年全面协商”的结果,“不会限制公寓业主寻求纠正错误的权利”。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