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

华人朋友需要借鉴:早早还清房贷并非明智之举

据2013年11月25日澳洲新闻网报道,在这个疯狂充满债务的世界中,更快还清住房贷款往往被视为财务上成功的标志。然而,房贷通常是最后的家庭债务,人们应该优先了结小而昂贵的贷款项目。

每个借款人都应该知道,要想控制好各项债务,一开始需要了解贷款利率,根据利率的不同来安排还款的先后顺序。

如果像许多澳大利亚人一样有信用卡、商店专用赊购卡、汽车贷款、个人贷款甚至可能有短期现金贷款,那么这些债务都应该先于房贷还清,尤其是短期现金贷款。

因为房贷利率与其它债务相比可能最低。这意味着所有其它债务会花费更多钱,即使房贷有着最大的贷款额。

例如,一笔1万澳元信用卡债务的年利率为18%,既一年就得支付1,800澳元,而一笔20万澳元的房贷年利率为5%,一年需付1万澳元。同5%的房贷年利率相比,优先还清信用卡债务意味着在利率18%下更有效的节省了资金。

换句话说,如果有比还清信用卡债务更好的方式,就需要有每年投资收益高达18%的投资项目,同样比房贷还款更好的方式是年收益为5%的投资项目。目前银行存款利息低于4%,所以不可取。

了结较小的债务还有心理上的好处,因为这会让人感觉财务状况控制得很好。一旦小而昂贵的债务还清,还贷者将有更多的资金冲抵购房抵押。

当然,有几种情形下可以打破这种规则。例如有利率与通胀水平一致的学生学费债务,其利率通常较低,目前为2.4%,那么这种贷款可以安排在房贷还款之后支付。

另外,房地产投资者贷款用于投资房产,就应该优先付清自住房贷款,建议对投资房办理只付利息的贷款方式,以便于享受抵税优惠。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