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

澳洲国民银行华裔雇员盗用14万澳元 被判缓刑免入狱

据2013年7月22日中国新闻网报道,澳洲国民银行(NAB)一名为高层管理人员安排差旅行程的华裔孙姓雇员,因盗取超过14万澳元公款作为给自己的奖金,并觉得是银行“欠他的”,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上周五(19日),法官鉴于孙认罪态度及表现良好,给予全部三年徒刑缓期执行。

35岁的Michael Tat Chong Soon是国民银行的初级雇员的“明日之星”,银行管理层专门为他在香港量身定做了一个职位。
  
据案情孙本作为战略供应经理,工作职责是为管理高层安排差旅行程和物流工作。其辩护律师表示Justin Wheelahan表示,在国民银行香港分行,孙的同行和上司都领取高额奖金、佣金,并且还能获得“财务额外津贴”,孙“沉浸”这种文化当中。辩护律师告诉法院,2007年,孙在国民银行香港分行是一名级别最低的海外雇员,但是他“在那样的工作文化中失去了方向”。
  
检控官Peter Pickering表示,孙自2005年就在国民银行工作,直到2006年10月,他获得晋级成为一名合同监察经理。国民银行和当地一间服务公司的三年合同到2006年届满,服务的新修订令孙可以改变付款形式。从那个时候开始,孙要求该服务公司把佣金打入他国民银行的一个个人账户内。孙没有留下任何转账记录也没有通过邮件向上级汇报,仅口头上向公司告知了此事。
  
2006年9月和2007年8月期间,孙盗取了145,996元佣金,但是他直到2009年一项调查揭露此事之后才被解雇。
  
十年前,孙因涉嫌另一起欺诈案出庭,交保证金被释放,无判罪。
  
另外,孙没有吸毒、赌博或酗酒等问题,大部分钱都给了其父母。法官Nicholson描述孙的行为严重,非常不诚实、违背了国民银行对他的信任,并且令国民银行蒙羞。
  
辩护律师Wheelahan称,考虑到孙认罪态度好,并且对于盗窃指控认罪,他的后悔以及在庭上当场出示用于赔偿银行损失的支票,表示三年牢狱应该能全部暂免。法官顾及孙已认罪,并且他诚心悔过以及返还全部公款,决定三年徒刑全部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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