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香港的留学生余德安(Tak On Yee,音译)状告澳洲国立大学学院(ANU College)在2009年没安排好他的学术课程,布置了“太多的家庭作业”,导致他成绩不佳,与澳洲国立大学失之交臂。但联邦法官近日却驳回其诉状。
澳洲国立大学学院是ANU下属的一个教育机构,开设英文课程和大学预科课程。海外学生若能通过该学院的预科课程,且预科成绩符合一定的分数要求,一般都能被澳洲国立大学的本科专业录取。
余德安称,由于学院管理失当、突然对课程做出调整,早曾他整日疲于应付大量的家庭作业,无法完成作业及课程。结果,他最终的成绩不理想,没能达到澳洲国立大学学位课程的录取标准。余德安表示,澳洲国立大学学院违反了相关的贸易法律法规,“非法开设课程”,并在课程构成方面误导了他。
然而,该学院的律师表示,余德安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因此要求法官将其诉状驳回。其辩护律师表示,该学院并没有违反贸易法律法规。而另外两个独立机构——首府地区认证及注册委员会和海外学生申诉专员均认为没有必要对余德安的控诉进行调查。
律师称,余德安于2010年7月提交诉状时,学院方面为求和解主动让步,为他提供了奖学金、给他未能完成的一项课程及格分数、并为他提供了另外一项课程的学习机会。而法庭获悉,余德安却拒绝接受奖学金,亦没有参加学院提供课程的学习。
联邦治安法官Warwick Neville表示,余德安对澳洲国立大学学院的课程“很不满”,但他的控诉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Neville法官在宣布判决时指出,学校改变课程设置的做法很正常,而且有时候确实无法提供最佳的教学质量。其它学生可能也同样受到了影响,“但并没有人提出同样或类似的诉状”,因此最终判定驳回其控诉,并要求其支付学院的法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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