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

“与人方便 与己方便”的购房实战策略

购买房屋时,尤其是在房产不景气的市道下,要知道,不只是价格可以商谈,甚至别的内容也可商谈议价。

Advantage房产咨询公司的瓦伦蒂奇(Frank Valentic)建议跟卖方商谈交换合同的日期。在谈价格之前,找出卖方的境遇,找出哪些事情对他们来讲是最重要的,这样你就可以占有一定的优势。对地产代理要盘根问底,搞清楚卖方为什么要卖,以及交换合同的时间安排等细节。关键是具体的交割日期。如果屋主已经另买了一套物业,他们就不希望申请过桥贷款。因为这种贷款既费钱又费时,所以,实际上他们就会希望尽快交换合同。

此外,有时在谈判中给卖方提供一个五,六个月的交割时间可能也会得到某种回报。其他策略还有给大定金和允许提前使用定金等。例如,如果他们要入住养老院,他们就会希望能尽快使用定金。因为他们要入住养老院就需要交定金,这样大定金对他们来说可能会比房屋的实际价格来得更加重要。

允许屋主提前动用定金的安排也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不过这样的安排必须保证律师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必须的法律手续。

有时对一些装置物品灵活处理也会有所帮助,瓦伦蒂奇说:“卖方对自己住了很久的房屋可真是有感情的,毕竟在这房产内生活了很多年,他们想带走一些他们已经用了很久的装置和物品。灵活处理这种事情虽然不是买方最大的谈判工具,但会有帮助,特别是如果还有其他竞争对手的时候。

偶尔会遇到卖方正在建造一个新房子。他们需要将销售所得用于建新房,但他们也不想搬两次家。这时卖方可能想租回该物业。” 瓦伦蒂奇说“答应租回该物业给卖方可能对谈判有所帮助。但有时候,跟价格不一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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