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8日星期四

华妇遭羁留近十年后获永居权 澳未获中国保证不会逼害

据2010年11月18日《星岛日报》报道,广州一名交警支队队长因贪污被判死刑,其妻在澳洲申请做难民,成为被羁留最长的外国人,经过9年半漫长的日子,已被上任移民部长批出永久居留签证。

联邦移民部长宝文(Chris Bowen)17日宣布,上任移民部长埃文斯(Chris Evans)已于今年9月运用公众利益权力,给予这名以X女士代号的申请人永久居留签证。

这名中国女子最先是在2000年3月10日由香港抵澳洲,2001年1月4日离开前往加拿大探子,中途在美国被拒过境,于是搭机返回澳洲,抵达悉尼时在机场被移民部取消签证,并予以扣留,X女士三日后提出难民申请,要求庇护,阻止被遣返中国。

由于澳洲未能得到中国保证不会伤害X女士,所以申请人被无限期羁留在澳洲。去年10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更认为X女士长期被羁留,没有任何具体的司法复核太过武断。

署理联邦及移民申诉专员Ron Brent的一份报告昨日呈交参议院,指X女士仍然受到社区羁留。
但移民部长宝文作出回应,指上任移民部长已于九月下令将X女士释放,并且批予签证给她。
移民部正安排给予X女士过渡支援,以便她可合法地在社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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