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9年7月10日《
悉尼晨锋报》报道,一份最新分析报告指出,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澳洲的“中产阶级福利”更少,而且税收和社会福利制度在扫除不平等方面也算是卓有成效的。
新南威尔士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的白福特(Peter Whiteford)将澳洲和OECD经合组织其他成员国的税收和社会福利制度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显示,澳洲在缩减收入差距上的成效和丹麦及瑞典不相上下。
在社会安全福利方面,澳洲的开支小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但因为社会福利有着目标群体明确、以收入为基准的特点,而且穷人纳税率一般也很低,所以意味着澳洲的收入转移制度比其他经合组织国家更有效。
尽管公平薪酬委员会近期冻结了今年的最低工资水平,但澳洲的最低工资与其他成员国相比仍相对较高,而且因为大量家庭福利政策的存在,澳洲工薪家庭中的贫困率较低。
目标明确的福利制度意味着全澳最贫穷的20%的人口享受到了42%的社会福利,而美国同比例的人群仅享受到了25%的福利,与其他经济富庶国相比,澳洲政府福利政策更倾向于“劫富济贫”。
白福特指出:“澳洲每花在社会福利上一澳币,就能比美国、丹麦或挪威多缩减50%的收入差距,其效果甚至是法国的三倍。”
澳洲的社会不平等性主要存在于土著民和非土著人之间,尽管一个可靠的社会福利制度很有必要,但最佳的解决方法是从源头做起,预防社会不公平的出现。
另据一项新调查显示,澳洲人关于是否增加失业救济金持不同意见。单身澳人目前享有每周227元的补助,夫妇每周享有205元的补助,显然,低收入者更倾向于提高补助金。但是,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人却不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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