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2日星期日

出售现有房购第二套房的注意细节

市场动向一直都是风起云涌,许多人在一生中投资不同的房地产。人总是往高处爬,想要提升自己搬进更大的房子是值得肯定的。人的一生劳劳碌碌,在购买及出售房地产的事情上是值得开心和鼓励的。许多购买了第一套房子的屋主,想要出售现有房搬到更大的房子。在买卖过程中,有什么必须注意的细节呢?

• 以出售掉现有房为条件

许多人在购买第二套房时,都以出售掉现有房子作为报价条件。这就是所谓的“以出售现有房来购买第二套房”的条款,英文叫“Subject to Sale Offer”。在报价的时候,买家必须把“出售条款”附在原有的报价合约上。这样的话,买家拥有最少60天的时间把自己的房子出售并完成交易。若在60天内房子仍然还未出售,买家可以选择与卖方讨论以延长出售期限,或退出买卖。60天后若房子还未出售,卖方可终止合约。

• 卖方接受报价后

“出售条款”的另一个功能是要保障卖家权利。在接受报价后,卖方可以继续开放房子以接触不同的买家。如果卖方在60天内收到另外一个报价 (注:卖方不能再接受附上“出售条款”的报价),卖方必须即刻通知买家,买家可以选择在48小时内改变报价方式,删除“出售条款”,改为以贷款或现金完成交易。如果在48小时内买家不能改变报价方式,报价合约就会失效。

• 出售房达成交易

以出售现有房来购买第二套房,顾名思义自己的房子必须要出售。房子如果在60天内成功出售,所要购买的房子合约就正式成交。自己出售房子的买卖合约必须即刻送到购买第二套房的地产经纪手上以正式完成交易。

• 银行贷款期限

在正常的地产交易中,出售房和购买房的差价会以贷款来填补。在报上所要购买房的差价后,银行贷款的期限通常是21天。地产经纪在这里会计算出售房报价单上的贷款期限。如果有必要的话,所购房的报价单就必须要延长银行贷款期限。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