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日星期三

iPhone 6澳洲售价比美国贵10% 联邦财长下令调查谁得利

联邦财长霍奇向澳洲税务局(ATO)施压,要求其应对苹果等科技公司“从特定地区牟利”的问题,苹果公司最新推出的iPhone 6手机在澳洲的售价比在美国的定价高出9%。

不计入GST,iPhone 6在澳洲的售价也比在美国高出68-82元,而这款手机是在中国和巴西进行组装的。

澳洲国会去年进行的一项调查获悉,科技公司的人为加价可能导致相同产品在澳洲的售价比其他地方高出30%。苹果澳洲副总裁金(Tony King)作证称,苹果在世界各地收取的价格都是相同的,但局部因素可能会导致零售价格存在差异。

霍奇本月早些时候呼吁税务局长乔丹(Chris Jordan)“加倍努力”对那些可能对澳洲税收造成威胁的跨国公司进行更加广泛的审计。他特别指出,要调查这些公司是否“从特定地区攫取利润,然后将之转移出澳洲”。

他说,澳洲消费者购买相同的IT硬件,软件,音乐,游戏,运动器材和服装,往往要比美国消费者付出更高的价格。

苹果公司两周前,在9月19日公布了其iPhone 6的售价。

本地商品定价在国际税务方面是一个热门的话题,澳洲可能因此与美国发生摩擦。

美国财政部国际部门负责人史塔克(Robert Stack)7月时告诉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在数位业务领域,我们必须警惕一些国家利用新的商业模式为借口,向超出位于这些国家的职能、资产和风险征税的欲望。”

一系列模糊的概念

“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避免将长期存在的转让定价原则转变为一系列很容易被这些国家操纵来满足其自身需求的模糊概念,从而牺牲了美国的税收基础和我们的跨国公司。”

《澳洲金融评论报》曾经披露,苹果公司在过去十年中利用爱尔兰的避税结构,将超过89亿元的免税利润转移出澳洲。

霍奇关于特定位置的论点是,相同的产品之所以能够卖出高价,唯一的原因是它们在澳洲出售,而非在美国出售。特定位置就是这里。价值的增加发生在澳洲,因此高售价也应在澳洲被征税。

“我想他是对的,”Pitcher Partners的税务律师巴尔(Chris Ball)表示,“你不能鱼与熊掌兼得,如果你在这里收了高价…那么利润当然存在于价值增加的地方。”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