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星期二

外国置业者面临更高违规罚款 售房利润或被剥夺

根据一个议会调查拟提出的建议,违反房产所有权法规的外国买家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他们的售房利润或被剥夺,同时当局也将交叉检查其移民记录。

由盟众议员Kelly O'Dwyer领导的民宅市场中的外国投资者调查小组将建议书的提交日期延迟至11月末,以便有时间与州府商讨引入全国性房产所有者登记系统的建议。

O'Dwyer在接受Fairfax Media的采访时称,调查小组正在考虑加强对于违规外国人的惩罚,使惩罚力度与外国人购买的房产价值成正比。“现在最高的罚金额约为8.5万元。很多证人都表示,这样的罚款只被视为是做生意的一种成本。”

这个调查小组或许也将建议,那些被迫出售房产的外国人不应获得购买和销售之间所积累起来的资本收益。根据当前的系统,外国人可获得这些利润。O'Dwyer称:“这显示是一种错误的刺激措施。它是对一种不良行为的鼓励。”

O'Dwyer重申了此前对于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表现及其所收集数据的批评。她称,FIRB默认所有的外国买家都遵守法律,乖乖地提交了置业申请,因此,其收集到的资讯存在问题。“从2006年以来(FIRB)就没有提出任何诉讼,这完全说不通。我有点不太明白(FIRB的)审核程序了。”

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持临居签证的外国人在离开澳洲时必须卖掉他们的房产。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